各市(州)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文物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對節能降碳工作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4〕395號)、《四川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川府發〔2022〕20號)和《四川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川府發〔2024〕10號)》有關要求,落實節能法規政策標準,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支撐分領域分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到2024年底,各市(州)建立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完成60%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摸清重點用能單位及其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滾動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
到2025年底,各市(州)建立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力爭實現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全覆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持續完善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
二、領域范圍
各市(州)節能主管部門、經濟和信息化、教育、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統計、公共機構、文物等部門,按照重點領域和行業分類,深入開展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范圍主要包括:
(一)工業領域:鋼鐵、有色、電解鋁、水泥、建材、石化、化工、電力、數據中心及其他行業。
(二)建筑領域:大型商超、酒店、博物館等。
(三)交通領域:大型物流、運輸、航空公司等。
(四)公共機構領域: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各市(州)要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四川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節能監察、能源審計、節能診斷、特種設備監察等情況,全面建立分領域分行業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分用能量分階段完成報送工作,并按年度實行動態更新。2024年7月15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檔案;2024年12月15日前,報送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檔案;2025年12月15日前,報送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檔案。
(二)摸排重點領域和行業能效水平。對標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建筑節能與可再生利用通用規范》《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等標準及政策要求,摸排本地區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以及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能效水平,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三)摸排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對標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摸排重點用能單位在運鍋爐、電機、變壓器、風機、泵、空壓機、換熱器等主要用能設備運行管理情況和能效水平,梳理高效節能裝備和先進節能技術應用潛力。
(四)形成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根據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結合重點領域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摸排情況,建立并滾動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清單,形成改造計劃、明確改造時限。
(五)按時完成節能監察全覆蓋。省、市、縣三級節能主管部門要聯合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工作,因地制宜采取現場監察、書面監察等形式,力爭到2025年底實現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全覆蓋。其中,工業、交通領域年綜合能耗50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建筑、公共機構領域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由省級負責,其余重點用能單位由市(州)負責。
四、重點工作
(一)加強配合核實能效水平。各市(州)節能主管部門、經濟和信息化、教育、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統計、公共機構、文物等部門,要結合重點領域和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摸排結果,聯合會審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匯總形成本地區的《重點領域和行業能效水平清單》《重點用能單位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清單》,按時間節點與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同步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并抄送聯合發文部門。
(二)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各市(州)節能主管部門要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08〕1390號)等有關規定,督促指導本地區重點用能單位及時編制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每年3月底前向縣級節能主管部門報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縣級節能主管部門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報送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進行審查,逐級報送審查結果。
(三)統籌執法實施節能監察。要按照《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與經濟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統籌節能監察、行政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執法、特種設備監察等手段,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標準情況、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檢定校準情況、高耗能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察。
(四)加快推進能源診斷服務。要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能效診斷服務工作的組織和統籌協調,突出重點,精準服務,務求實效。要積極采取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專業化力量,支持引導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能效診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既有資金渠道,結合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能效診斷的支持力度。
(五)強化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要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開展以電網企業實際用電數據為基礎的用能情況校核和分析預警,提高數據質量,豐富診斷方式,強化對能效診斷的支撐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協作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的協調指導和跟蹤調度。各市(州)節能主管部門要細化工作分工,加大落實力度,有序組織實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共同助力分領域分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市場監管、統計部門要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配合同級節能主管部門開展工作,提供并復核重點用能單位用能及相關設備情況。同時,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各方力量,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落實落地。
(二)強化結果應用。各市(州)結合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情況,實施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按季度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相關項目同步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四川省設備更新和回收循環利用項目庫進行儲備。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節能降碳中省預算內投資、省級財政資金原則上僅支持納入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的項目,優先支持建立節能管理檔案的項目。
(三)嚴格依法懲戒。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實的,由項目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從事節能咨詢、診斷、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能效診斷虛假信息的由項目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同時,依據《四川省節能信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建設單位、中介機構等的違法違規信息進行記錄,將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信息在“信用中國(四川)”網站向社會公開。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市(州)節能主管部門按季度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本地區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節能監察、能效診斷、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等工作情況。省發展改革委將有關結果納入市(州)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五)加大宣傳推廣。各市(州)節能主管部門有會同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節能降碳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積極開展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供需對接,幫助重點用能單位提升節能降碳管理水平。對于能效診斷和節能降碳改造、用能設備更新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進做法,及時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和省直有關部門,并通過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活動進行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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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原文章鏈接:https://fgw.sc.gov.cn//sfgw/tzgg/2024/7/15/4888424bc3714fe4b4c9dbff91952ff8.shtml